安徽省浙江商会会员部职责
第一条 会员发展和管理。根据商会《章程》规定及入会申请表信息,对申请人进行考察、初审,报上级机构审批。
第二条 会员档案管理。对经批准入会的会员颁发会员证,建立会员档案。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。
第三条 分会组织、设立。积极协助地市(县)设立分支机构,配合商会其他部门做好分支机构的协调、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 会员及分会信息沟通管理。印制会员及分会通讯录并分类管理,寄发会刊、往来函件,通知召开相关会议。
第五条 会员表彰和思想政治工作。协同宣传部做好表彰、认定及审查工作,协同其他部门参与会员参政议政及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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